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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大肠面了,你呢弟弟

桂花载酒(2)

*虹系列衍生

*黑小虎×虹猫

*一个boy meets boy的普通武侠故事,前文见LOF置顶目录








  汴梁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。


  青石铺就的道路是血脉,城墙是钢筋铁骨,亭台楼阁是脏腑,旄麾是耳,长明灯是目。才子佳人走进汴梁的夜色,汴梁则张开嘴巴,一口气将他们全部吞下去,打个饱嗝;第二天阳光照耀时,汴梁仍是这样静悄悄地,等着下一位大好英雄走进来。


  虹猫不是英雄。


  或者说,至少现在还不是英雄。


  英雄需要许多,要名,要利,要军功,要战果,要足够幸运。


  所以虹猫只是少侠,单纯的少年侠客。


  但他有位了不起的爹,江湖上的英雄好汉,没有人没听过他这位了不起的爹的名字。他们不仅听,还佩服,因为这是英雄中的英雄好汉中的好汉侠客中的侠客,据说他年轻时独自一人断百剑派九十九把剑,只因为其中一派用剑斩了一株开得正好的桃花;再据说他曾追十八凶星三千里,只因为他们的马踏死一个卖草席的孤女。


  他是长虹剑主白猫。


  长虹剑是宝剑,然而没有白猫,宝剑就只是宝剑,绝不能变成长虹剑。


  天下还有第二把、第三把神兵利器,可是天下哪还有第二个白猫?


  这“天下”中自然也包括虹猫。


  虹猫不在乎这些,他正慢悠悠地走进吃人不吐骨头的汴梁,走进根本不会有人注意的小巷。汴梁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小巷,巷子里有老鼠乞丐,也有狸花猫和尸体。死在这里,如果运气不好,尸体要过两三天才能被发现。


  虹猫来这里,是为了包围三个人。


  一个人包围三个人。


  于是三个人包围了他一个人。


  这三个人不是无名之辈,反倒大有来头。左边那矮的出奇的侏儒是豺,中央那尖嘴猴腮的是狼,右边那高得出奇的是豹,个个都是恶人中的恶人,奸黄花闺女二十余起,杀人八十九起,其中灭门案十起,上至耄耋下至襁褓。


  豺狼豹,唯独少了虎。


  据说这虎前些年不长眼睛,撞上那玉蟾宫的宫女,色胆包天下了杀手,教宫主刺瞎双眼,悬在杆上晒了三天三夜,遭秃鹫啃食殆尽。


  虎既然已死,豺狼豹自然如鼠散去,一路奔逃,竟无人知晓他们躲在汴梁的阴沟里。


  虹猫知道。


  虹猫不惧反问:“三月前白家姑娘遭匪徒迷奸,悬梁自尽,是豺所为?”


  豺道:“是也。”


  虹猫又问:“二月前小荒村陈氏一家无故曝尸街头,尸身有如野兽撕咬,是狼所为?”


  狼道:“正是。”


  虹猫再问:“一月前……”


  豹道:“且慢。”


  于是少年人真就停下,只一双眼睛静静看着他。


  豹问道:“你是新入行的捕快?”


  虹猫摇头。


  豹又问道:“你认得死者?”


  虹猫再摇头。


  豹狞笑道:“那你就不该——”


  话未说完,他疾冲!


  冲是为了出爪,他的速度一向最快,一双爪是铁爪,被这么一抓,必定把心剜出来;更别提狼已经张开嘴巴,去贴少年人的喉咙,豺已经张开双臂,去抱少年人的腰,他们三兄弟做事,从来不留活口。


  如此狭窄,少年不能躲。


  他不躲。


  铁爪碰上铁剑,豹听到一声悠悠的长吟,勃然色变——那是他铁爪折断的音色。


  巨口碰上铁剑,狼不得不闭口——因为他脸侧已给划开一道伤,如果不闭口去咬剑遏制剑势,他就将给剑劈成两半。


  双臂碰上铁剑,豺立即倒在地上——他已经没了双臂!


  世上怎么有这样的剑。


  这少年人怎么像有三把剑!


  豹滚在地上,他十指都齐根断去了,豺像个血葫芦,狼则碎了满口牙,被少年挥手丢到一旁。


  虹猫道:“我本想原原本本将你们带到官府。”


  他的语气听不出可惜。


  江湖上何时又出了这样的少年郎?


  豺狼豹不知道。


  他们慌,惧,怕,恨不得立即消失。


  狼咚咚磕了两个响头:“少侠饶命!”


  豹伏地不起:“少侠,我上有老下有小,不能留下孤儿寡母……我在汴梁还算是有些积蓄,能保您半辈无忧……”


  虹猫看他。


  不怒。


  但怜悯。


  他道:“我不认得他们。白家姑娘生前刚和情郎换了玉佩,玉就留在她怀里;陈氏一家卖炭为生,生活窘迫,若是今年冬天太冷,或许挨不过去……他们是陌生人,我不是捕快,这不归我管。”


  他又轻描淡写道:“但我认得你们,所以我追你们三月,如果追不上,那就再追三月。”


  豹竟不敢说话了。


  他头伏得愈来愈低,总算心如死灰。


  死灰会复燃。


  虹猫拽他衣襟,要把他捆了交到官府去。豹先是软在地上不动,片刻后忽然抬起头,狰狞吼道:“狼兄,动手!”


  狼动手。


  他本趴着,此刻一跃而起,虹猫于是抽剑去迎。


  但动手的又不是狼。


  豹失了十根手指,所以他出脚,仍是十柄利刃直逼虹猫的胸膛,带起一阵风。


  这年轻侠客终究年轻!


  最好是杀了他,或者,逃,只要活着,不愁躲不开他杀不死他。


  旋即,他看到一片红。


  但没有入肉的声音,如何会出现这片血一般深的艳红?


  那片红没有落在地上而是落在他的头上、脸上,十分柔软,简直像是女子纤弱的手臂,将他轻轻揽住,在耳边柔声细语。


  她那么温柔,如果被这爪子碰到,只会多几个血窟窿吧——倒令他有些不忍心了。


  这红不是女人。


  是一截披风。


  披风没有多出几个窟窿,它仍像落时那样漂亮干净,但豹的爪子却动不了,无论他如何使出力气,都无法再前进一寸,简直就像是这柔软的披风将他给挡住了!


  他开始想求饶。


  求和饶都没有表现在他的动作上之前,他的头已经被剑斩落,斩落前,他看到狼的脸——那脸从中间一分为二,早断了气。


  虹猫有些后悔。


  有些后悔的是让血溅上这披风。


  他仰头去看,看披风落下的方向。


  这巷子原来并非死巷,不过几步处,正是一茶楼的背阴面,楼上有窗、有客,楼下有柳,此时人流不大,冷冷清清,所以他第一眼就看到坐在窗边的人。


  好俊。


  好年轻。


  好气魄。


  虹猫不是以貌取人的人,但是眼前的人,你看他不可能不看貌,就像看太阳,你怎可能忽视光。


  年轻人正在品茶。


  十分平静、十分专注,好似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听见。但当虹猫看向他,他便微微微微移开了目光,也看向虹猫。


  不是看向尸体,不是看向柳树,不是看向河上游船,而是看向虹猫。


  虹猫注意到他腰间有剑。


  他也是剑客?


  不知怎的,他竟生出了无限的好奇心来。


  真想看看他出剑。


  想归想,但他还是要谢这少年的——虽说即使没有他相助,自己也能斩了这豺狼豹的脑袋,长虹剑法可非浪得虚名——但谢就是谢。


  他向少年抱拳。


  少年望着他,站起身。


  接着踏着窗框,他忽然自茶楼跳了下来,轻轻轻轻落在巷子里。


  好俊的轻功!


  汴梁果然不缺少年侠客,虹猫自心里觉得愉快。


  他说道:“多谢你。”


  少年奇道:“谢什么?”


  虹猫道:“谢你的披风。”


  少年这才看看披风,看看尸体,再看看虹猫。


  他摇头:“即使没有我的披风,你也能破局,他的豹爪看似来势汹汹,实际却胜不过你一剑三变。”


  虹猫道:“但你还是出手了。”


  少年道:“只是看不惯。”


  虹猫好奇道:“看不惯什么?”


  他以为会是看不惯偷袭、看不惯恶人、看不惯这三兄弟过往罪孽。


  但少年道:“既然他这么狠这么毒这么辣……既然他是个恶棍,就不该磕头,不该求饶。”


  虹猫道:“他想活。”


  少年却笑起来:“那他就不算个恶棍了。”


  这番对话着实新奇,虹猫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少年,他不觉得冒犯,不觉得古怪,满心都是遇见新事物的快乐,或许今日能交朋友。


  见他沉默,少年忽然道:“我有理由。”


  虹猫疑惑:“哦?”


  少年道:“初来汴梁,我想问路。”


  虹猫望了望他,又望了望冷冷清清的茶楼,再望了望巷子外面经过的行人:“你可以找很多人问路。”


  少年扬起脸,竟十分骄傲道:“我只找你问路。”


  他骄傲,居然傲得无一丝不对之处,好像他本就该这么傲。


  虹猫问:“为何?”


  少年道:“看见你的剑。”


  虹猫看着自己的剑:“只值一锭银子。”


  少年道:“你值得更多——剑是要主人的。虽然你不如我,不过比我之前遇到的好多了。”


  他不由分说,不容反驳。


  虹猫只好苦笑:“你想问什么路,如果我知道,当然会告诉你。”


  少年道:“铸剑山庄。”


  虹猫指了指巷口:“原来你也是去铸剑山庄——七月初七前,铸剑山庄宴请天下侠客。只要跟着有剑的走,就能走到那里去。”


  少年看他:“你也有剑。”


  虹猫道:“我去官府。”


  少年又道:“我不是侠客。”


  虹猫忽而笑了,因为真的很有趣:“赴宴的未必侠客。”


  少年皱起眉头,之后却舒展,他向虹猫抱拳:“我知道了。”


  他转身就要离去,虹猫拦住他:“我还不知你的名字。”


  少年道:“黑小虎。”


  虹猫道:“我叫作虹猫。”


  他还没闯出个名号,虹猫这个名字,实在默默无闻,江湖人甚至不知白猫与他是何关系——从这点来看,黑小虎与他何其相似!


  黑小虎道:“我记下了。”


  他只说记下了。他们还不是朋友,还未交上朋友,但他觉得,他们日后必要再次相遇:只要虹猫和黑小虎都没死在这个日后,他们总得在这小小江湖相遇。


  虹猫道:“路上小心。”


  黑小虎道:“好。”


  他说完话,人竟已经不见了。


  虹猫于是去收尸体——两具,还有一个残废,靠他一个人有些困难,他决定去求助路上的捕快,毕竟总不能放在这里,吓到会进这种巷子里的乞丐。


  他捡起披风,才意识到:哎呀,忘了把这还给那少年。


  披风已溅了血,血凝在上边,像斑纹。


  他突然又后悔让血溅在这么好看的披风上——他已经后悔过一次了。


  所幸他很快就想好了。


  只要你我不死,总得遇见的;到时候,就把这披风还给他罢。


  他想得很远。


  却没想到再遇其实不远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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